“美乐维”奖学金由我院97届校友、武汉美乐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晓明先生捐赠设立,旨在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勇创佳绩。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美乐维”奖学金评选办法》、学工处《关于开展2023年“美乐维”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励名额共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10%。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如下:
(1)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响应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军入伍计划; 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智:勤奋学习,善于钻研,在科学研究、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3)体:有顽强的毅力和较强的拼搏精神,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注重通过体育活动锤炼品格和意志;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4)美:有和谐健康的精神生活,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有较好的审美的能力,情趣高雅,能明辨是非,崇尚美好事物;
(5)劳:热爱劳动,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有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
4.上学年获得过该奖项的不能再次申报;与本年度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圣才电子书”等其他奖项不能同时获得。
四、评选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10月10日12: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美乐维”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人需根据个人情况,10月12日12:00前提交个人介绍图文,由学院统一进行推文,在全院范围公开展示。
3.学生评议。根据推文展示内容,各班组织学习和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1名获奖推荐人,10月17日17:00前将班级评选结果发送至524760744@qq.com(邮件名为“XXX班美乐维奖学金评议结果”;邮件内容为“XXX班评议结果为:XXX。”),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10月17日17:00之后发出的邮件不计入学生评级结果。
4.学院评审。学院成立评定小组,结合班级评议结果,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获奖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咨询、投诉方式:027-81973730
地址:人文艺术楼502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