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细则,现就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院奖励名额共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
3.与本年度评选的 “国家励志奖学金”、“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美乐维校友奖学金”等其他奖项不能同时获得。
四、评选流程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含大一新生)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
2.本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提交申请审批表至班级学习委员,由班级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10月10日12:00前提交至院学生会学习实践部。
3.申请人需根据个人情况,制作5分钟以内的个人展示视频,10月11日12:00前提交至学院学习实践部。所有个人视频在“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上推文公开展示。
4.学生评议。根据公众号推文展示内容,各班组织学习和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2名国奖推荐人,10月13日10:00前将班级评选结果发送至524760744@qq.com(邮件名为“XXX班国奖评议结果”;邮件内容为“XXX班评议结果为:1.XXX,2.XXX”),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10月13日10:00之后发出的邮件不计入学生评级结果。
5.学院评审。评审小组结合班级评议结果,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咨询、投诉方式:027-81973730
地址:人文艺术楼502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