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次数:1280

2016年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定于423在我校举行。为了规范组织,严肃考纪,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6423(周六)上午830-1145

2.考试地点:

教学楼4号楼的 1楼至2楼部分教室,具体考场安排请考生在考试当天在考场一楼大厅根据考号分段,查询本人所在的考场。

  

二、准考证发放

四月十八日起,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前往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人文艺术楼518室),在教学秘书梁老师处领取,联系电话:027-81973731;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前来的,可在联系教学秘书确认身份后,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考试两部分,其中听力部分考试材料采用调频台放音方式播送,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自带听力耳机设备,收听广播并完成考试。

  

四、考前试音

因本次听力考试通过调频台播送,故定于四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开始第一次试音试音(FM 84.75 )、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开始第二次试音(FM 84.75 ),请各位考生注意收听。

  

五、考场纪律

为了将诚信考试教育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考风考纪氛围,确保2016年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顺利实施,本次考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严肃考场纪律。

  

  

  

教务处外国语学院

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