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团委的领导下,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并以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协作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严肃学生会的工作纪律,奖励工作积极、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督促工作成效不好的学生干部以保证学生工作顺利的进行,能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特别制定本条例。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责任制 一、职责划分 1、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总体事务。督促、指导、检查各部工作的开展,并与院团委保持联系:团委副书记负责学生干部思想教育工作,重点培养学生干部诚信道德思想作风的建设。 2、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协助主席做好个项日常事务,组织部协助副书记作好思想工作。 3、各部正部长负责计划的制定以及工作的总结。全面负责本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并与院团委保持联系。 4、各部副部长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开展,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 5、各部门干事协助本部门部长、副部长完成好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各部工作的职责 干部考核制度 作为学生干部,不但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更要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学习和工作态度。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分两部分分别进行。日常考核项目和部门工作考核项目,均能达到标准才算合格。部门工作考核项目分A,B两个等级。 (一)个人日常考核项目(以次数作为考核标准) 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1分,无故迟到扣0.5分。(补充:个部门内部例会签到情况由各部长在会后交办公室备案) 2、无故不参加要求参加的重要活动及会议,扣1分,无故迟到扣0.5分。 3、请假需事前提交书面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席计。 4、工作计划和总结未及时上交办公室的,各扣1分。(此项针对部长) 5、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者,自动离职。 6、个人考核结果由组织部每月于学生会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的考核 1、应该做到协调安排各部门的工作,使各部门的工作既无重复又无竞争; 2、应该做到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团结与友爱的竞争; 3、应该做到激发和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团总支学生会处在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之中。 (三)、部门工作考核 1、以等级作为考核单位,分A、B、C、D四级; 优:工作有计划,责任到位,达到计划效果,并能得到好评。 良:工作有计划,能达到较理想效果; 一般:能完成任务,效果一般(包括大型活动虽能取得较好名次,但无计划,责任不到位) 差:虽能完成任务,但工作中出现无序、责任不到位等。 (注:此项考核由分管各部门的副主席向办公室提供素材也进行考核。) 2、要求: (1)重大活动要有具体计划(包括宣传、后勤等),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2)一般活动也要有计划,以计划招待过程及计划所要达到的目的作为考核依据。(以上计划均需交办公室备案。) (3)日常性活动,如生活部的卫生检查、体育部的早操检查、办公室的晚点名。都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制度的执行方式 1、在团委的指导下,每月15日由分团委学生会常委根据《量化考评制度》对各部进行量化打分,并在每月例会上公布结果。 2、办公室记录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的上交情况。将其交组织部考核。 3、办公室记录会议及重大活动的考勤情况,并将副本交组织部做考核备档。 4、大型活动需多部门参加的,将对参加活动的各部正副部长分别进行考核。 5、外国语学院各部门颁发的各项奖项需在三天内到组织部登记,否则年综合测评不予加分。 三、相关规定 1、各部门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难处、下级干部的同学反映的情况、对有关制度的质疑和建议,随时反映。由主席负责总结并对其集中处理。 2、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日常考核项目中学期累计三分以下(含三分)为合格,部门考核项目中为A、B级的为合格。两者均合格者,部门干部才有评优资格。并依据《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给予加分。 3、学生干部应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分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 4、学生干部凡学习成绩出现挂科情况,一律免去职务。(以每学期成绩为准) 5、学生干部要求辞职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由常委讲座并报院团委审批。 6、学生干部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的,一律免去职务,并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