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寝室卫生管理条例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2-10-25浏览次数:545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学校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寝室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学生个人要求:

(一)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二)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三)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一)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二)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三)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一)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二)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三)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四)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五)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六)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七)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一)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

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二)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其他鞋收于纸盒内),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三)桌面:桌面无闲杂多余物品,且摆放整齐,凳子放于桌下。

(四)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除西服及西服大衣)。

(五)箱子、脸盆:箱子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脸盆一律放于个人水桶上面。

(六)书籍:书籍应在书架内摆放整齐。

第七条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不在楼道房间内摆放自行车。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不准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学生宿舍卫生由院系学生会进行检查,每周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每学期综合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院分团委学生会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品行修养测评的考核依据之一及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文明寝室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