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648

为了进一步保障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学生会的组织性、纪律性,特制订学生会的例会、活动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章主席团部长例会考勤

第一条主席团、部长每周三晚上18:30在院会议室参加部长例会。

第二条主席团、部长每周日2030J1参加院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

                    第二章   主席团、部长会议秩序

第三条到会人员请于第一时间到办公室处签到。

第四条开会时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条开会时应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震动,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第六条会议召开期间,未经主持者允许,不得擅自离会,特殊情况说明后待批准方可离会。

第七条三次未到会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八条无课却没有参加学生会活动累计五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无课但无法到场的部长应及时向该活动的负责部门请假)

第九条迟到、早退两次视为缺席一次;迟到、早退达到十分钟者视为缺席;请假3次视为缺席一次;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应公开向大会全员道歉并写出1500字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

第十条每周例会将向全体成员公开考勤记录,对缺席者提出批评并警告一次。警告达三次者或缺席达三次者视同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早操出勤制度

第十一条  各部长按体育部安排的查操监督表按时到西区操场实行监督,迟到十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一次。

第十二条 缺勤达3次将对有关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并提出警告。累计缺勤5次以者,视同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四章   报账制度

第十三条  各部门所做活动的开销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统一交给主席,并在办公室处做相关登记。

第十四条  车费、餐饮费不属于办公经费,特殊情况需报销车费时,只受理公交票,出租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外联部所获赞助款项累计达500元以上者,应联系办公室成员陪同收取款项。并将收据备案一份交予办公处保管,外联部于每学期结束公开赞助的具体收支内容。

第十六条  任何成员不得利用学生会名义随意收取外来款项和乱开收据、发票。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干部身份。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  主席团、部长在值班时间要在干部值班签到本上自觉签到,否则视为缺勤。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班,有特殊情况向办公室请假。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大声喧哗以及嬉戏打闹;若有来访人员,要注意礼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值班人员要注意办公室卫生,积极主动打扫卫生,并注意维持536的卫生状况。

第二十一条 缺勤3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