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92号)的文件规定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教师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应职称申报材料。我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经申报人个人述职、材料证件核实,学科评议组投票表决,拟同意刘露教师申报教授职称,张永中等7位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初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
姓 名 拟申报职称
刘 露 教授
张永中 副教授
戢 莉 副教授
石 瑛 副教授
黄守岗 副教授
高 新 副教授
王 瑾 副教授
李红梅 副教授
以上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及相应原件周四下午系会议室展示。
如对以上公示人员存有异议的,可于本周四下午5:00以前将意见反馈给外国语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