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8-01浏览次数:284

校内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建设质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866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程序

1.830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后附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

2.99日前,学院审查。填写《硕士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3.9月中旬,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项目申报书、协议书、中期进展报告进行评审。

4.9月底前,反馈专家评审结果。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

2.支撑材料,包括:(1)立项以来主讲此门课程的教学团队建设;(2)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讲义);(3)授课计划、教学大纲、课件等能够表现课程内容紧跟社会和学科发展趋势及时更新的相关材料;(4)符合专业要求,具有典型意义,能够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起到参考和启发的作用案例库建设材料;(5)课程教学管理档案的相关支撑材料;(6)课程考核相关材料;(7)改进教学方法的综述材料;(8)教学研究成果材料(教研论文、著作、教材等) ;(9)其它能够说明课程建设的材料。

3.《硕士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

中期进展报告、支撑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9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行政楼6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jx@hbue.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及各门课程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

2.课程负责人对提交的《中期进展报告》、支撑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支撑材料部分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核实,并在支撑材料首页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1979556


附件.rar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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