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评价并掌握PI团队2020年度建设情况,更好服务学科建设需要,根据《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鄂经院发〔2019〕15号),现开展PI团队2020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立项建设的47支PI团队,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依据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PI团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9〕15号),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由研究生处负责,会同各学院、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年度PI团队考核工作。
四、工作安排
1、4月30日前,PI团队填写成果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各学院初审汇总,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k@hbue.edu.cn。
2、5月15日前,研究生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考核材料,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3、5月20日前,公示考核结果。
4、5月30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基本任务全部完成且可选项任务完成6项。
合格:基本任务全部完成且可选项任务完成4项。
不合格:基本任务未完成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基本任务完成,但可选任务未完成4项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合格后,发放年度PI津贴。
2、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PI团队,学校将授予优秀PI团队称号并直接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在资源分配、职称评审、研究生指标分配、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对长期不开展活动、零成果的PI团队,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七、工作要求
1.第一批参加考核的21支PI团队,登记2020年1月—2020年12月的建设成果;第二批参加考核的25支PI团队,登记2020年1月—2021年4月的建设成果。(名单见附件)
2.考核只登记与PI团队方向一致的成果,同一项成果只能体现一次,参与两个及以上PI团队的人员的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团队中体现,如果涉及非常重大成果确为多个团队合作结果,则要标注出该成果在不同团队中所占比例,比例值相加不能超过100%。非湖北经济学院所属成果不能计算在内。
3.2019年度考核已使用的成果,不能列入本次年度考核成果。
4.各PI团队所在学院及一级学科要认真落实本次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把关。
5.列入PI团队年度基本任务登记表、PI团队量化任务(基本、可选)登记表、支撑材料基本信息汇总表的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版,并需所在单位核准、签字,按支撑材料目录顺序附后,不提供支撑材料的视为无效。
6.成果为英文学术论文的需提供分区检测报告;中、英文论文需提交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等完整信息,不提供的视为无效。
7.纵向课题需提供立项书;横向课题需提供课题合同及到账金额;不提供的视为无效。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81972178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