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8〕66号)》(附件1)相关规定,为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管理,做好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附件2-1)。
二、验收程序
1.11月16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2-3),并附上最终成果扫描件,提交至学院。
2.11月20日前,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填写《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附件2-4),并统一将《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成果附件》等材料电子档一并发送到邮箱:yjsjx@hbue.edu.cn。
3.11月27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
4.12月初,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结项材料清单(电子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电子版)。
3.成果附件,包括:(1)封面、目录;(2)标志性成果(研究总报告、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反映课程建设成果的证明材料等)(电子版)。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电子版)。
5.《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电子版)。
6.研究成果原件(备查)。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及各门课程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须由课程负责人向研究生处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延期结项申请表》。
2.课程负责人对提交的《结项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成果附件》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核实,并在成果附件首页加盖学院公章。
4.请各相关学院(中心)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jx@hbue.edu.cn。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1972178。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