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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学科方向组反复论证,现已确定“现代服务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等41个项目(详细清单见附表)为2016年学科群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由于采用了新的体制,原有的《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06〕198号)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配合学科群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经费用途
入库项目建设经费是专项费用,专门用于学科建设,主要用于该项目在完成设定的学科建设目标过程中发生的人才引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一)人才引进经费。指从海内外全职引进对该项目建设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高层次人才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性支出、一次性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等,可从项目经费中进行全部或部分支出。
(二)团队建设经费。指该项目在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团队成员的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及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1.劳务费。指在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支出。
2.设备购置费。指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购置或自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所发生的支出。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及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团队在教学、创新活动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图书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信息传播、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三)人才培养经费。指该项目用于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以及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访学,资助本科生海外访学,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以及接受海外学生访学等。
(四)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经费。指该项目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与交流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发生的费用,资助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以及聘请国内外一流专家来校讲学发生的费用。
入库项目建设经费应该严格按照立项申报项目预算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比例和用途。若确因实际需要须进行适当调整或变更,应经学科建设办公室审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关于报销程序
为了充分激活广大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尽可能减少学科建设经费管理中的繁琐手续,考虑到项目库建设的特殊性,拟在立项项目经费管理中设置“项目负责人—方向负责人—学科群首席责任人或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的层次,其中:
支出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支出金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经学科建设办公室核实支出内容后:3000元—3万元由学科方向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3万元—5万元由学科群首席责任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20万元的,由学科群首席责任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20万以上的,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学校财务处已就各项目进行了专设,并已下达预算指标,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所设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规划使用,即日起即可遵照上述流程进行报销。
附件:学科群项目清单.pdf
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