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12浏览次数:35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精神,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各单位要厉行节约,上班期间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下班前及时关闭空调。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后勤集团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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