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7浏览次数:721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外国语综合测评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已经上传到外国语学院网站和班长团支书群共享,请各班同学认真学习文件内容。

 

二、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在整个综合测评期间,班主任要做好监督工作。

 

    三、综合测评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70%+基本素质测评成绩(15分)+社会实践与科研创新成绩(15分)

其中基本素质测评成绩总分为15分,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观念和身心健康素质等五个方面,每项为3分;社会实践与科研创新成绩总分为15分。

 

四、课程学习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课程1×学分+课程2×学分+……+课程N×学分)/学分总和。所有课程成绩都必须记入,包括公选课。若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换算为90分、80分、70分、60分、40分。如有多选并无法退选的课程记零分的,不计入成绩。如果有同学挂科且补考了,只计入挂科成绩。暑期社会实践的学分和成绩不算入课程学习成绩。各班2013-2014学年的成绩汇总表已经上传到班长团支书群共享。(学生会学习部核实情况)

 

五、《2013-2014学年外国语学院学生违规违纪情况汇总表》已经上传到班长团支书群共享了,在查课、查操、查寝、晚点名等方面违纪的学生在基本素质测评成绩相应的方面每次扣0.3分(数据在班长团支书群共享查看),没有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同学每次扣0.3(数据以各班班长处签到表为准)。(学生会监察部核实情况)

 

六、2013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干事的加分由分团委评定,主要依据学生会例会的到会情况、活动的参与情况、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等。各班班委的加分由分团委学生会评定,班长、团支书的加分由学生会主席团评定,学习委员由学习部长评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分别由学生会相应部门的部长评定。校学生会及各社团的学生干部的加分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评定,但是需要向班上的综测评定小组提供相应的证明。寝室长可加0.5分,语音助教可加0.5分。此项加分总分为1分,多重职务,不累计加分。

 

七、去年暑期社会实践被评为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计2分,被评为暑期社会实践标兵计3分;以团队形式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如果团队被评为校级优秀团队,所有团队成员加0.5分;如果团队被评为校级一、二、三等奖,则团队所有的成员分别加2分、1.5分、1分。此项可以累积加分,但累计不超过3分。由于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还没有开始评比,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成绩不计入今年的综测,而计入明年的综测。(学生会实践部核实情况)

 

八、申请了2014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并获批的同学每人加1分,申请了2013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并按时结题的同学每人加1分;科研论文发表在一般期刊(包括《臧龙学刊》《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上,每篇1分;科研论文发表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每篇计3分。此项可以累积加分。(学生会学习部核实情况,发表论文的同学请将论文复印件交到院办520办公室)

 

九、在校报、学校网站、学院网站上发表一般性报道、散文、诗歌等每篇计0.2分,累积不超过1分;在校外媒体上发表一般性报道、散文、诗歌等每篇计0.5分,累积不超过1分。大学生记者团的记者和学生会宣传部的干部在校内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不加分,在校外媒体上发表文章可以加分。(将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或网站文章的截图交到院办520办公室)

 

十、参加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发明或设计,获省级以上奖励者,计3分;获校级奖励者,计1分;获院系级奖励者,计0.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将荣誉证书复印件交给各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收齐后到院办520办公室)

 

十一、在2014年外语文化节中担任闭幕式主持人加0.5分,在外语节子活动中担任主持人加0.3分,参加外语节闭幕式演出的同学可加0.3分,参加外语文化节各子活动并获奖的同学每人加1分,进入决赛但未获奖的同学可加0.3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此项可以累计加分,但累积不超过3分。(学生会文艺部核实情况)

 

十二、凡是参加2013年学校运动会和2014年龙舟比赛的同学(以学生会体育部最终上报学校的名单为准),获校运动会4--8名的同学加0.5分,获校运动会2-3名的同学加1分,获校运动会第1名的同学加1.5分,报名参加了校运动会但没有获奖的同学加0.3分,参加了2014年龙舟比赛的同学每人加0.5分,此项可以累计加分,但累积不超过3分。(学生会体育部核实情况)

 

十三、 参加文体活动,获省级比赛末等奖者(如三等奖、运动会48名),计1分,每上一个等级(如二等奖,运动会第23名)另计1分。获校级比赛末等奖者计0.5分,每上一个等级另计0.5分。获院系级比赛末等奖者计0.3分,每上一个等级另计0.2分。集体项目获奖者,单个人计分标准同上。该项累计不超过3分。(学生会体育部和文艺部核实情况)

 

十四、被学校评为文明特色示范寝室的寝室成员加1.5分,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加1分,参加其他校级寝室设计大赛并获奖的加1分,参加外院好室友评比并获奖的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此项累积不超过2分。(学生会生活部核实情况)

 

十五、每获得一项职业技能证书或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计1分,但我院获得四六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不加分。该项累计不超过3分。(将证书复印件交给各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收齐后交到院办520办公室)

 

十六、校运动会志愿者、迎新志愿者加0.5分,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加0.3分,参加捐选骨髓的同学加2分,其他参加学校或学院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0.3分,此项可以累积加分,累积加分不超过3分。(学生会实践部核实情况)

 

十七、学校、学院重大学科竞赛、校园文化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如需加综测,请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经分团委盖章审核后才可以加分,每次加0.5分。

 

十八、在2014年五四表彰中,经院学子奖获得者加2分,双优奖获得者加1分,五四红旗标兵获得者加1分、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获得者加0.5分。(学生会组织部核实情况)

 

十九、还有其他校团委组织的活动的加分情况,请登录校团委网站查看校团委公布的具体加分情况。

 

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颁发时间为20139----2014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