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外籍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6浏览次数:802

为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外国语学院各项教学任务,外籍教师应遵循我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和我院教学工作制度,接受我院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教学检查和考核评估。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 外籍教师职责

 

    1.外籍教师应忠诚我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2.外籍教师在学院的指导下,负责所授课程的课堂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等环节,维持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外籍教师使用学院安排的教材和参考资料。可以从学生和教师自身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但要注重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4.外籍教师应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籍教师集体教研活动以及部分学院集体教研活动,增进中方与外方教师的教学交流;积极参加学院外语第二课堂活动,并承担定期为学生进行学术讲座等活动任务。

    5.外籍教师应及时与我院分管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人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6.外籍教师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价。

 

二、 外籍教师教学规范要求

 

7.外籍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安排,认真备课,熟悉课程教学内容,撰写讲义,编制教案,安排教学内容与进度,确定授课方式。

8.课堂教学中,外籍教师应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注意教学的系统性;要灵活采取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教师可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优势,广泛收集教学资料,扩展教学内容,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坚持课堂考勤制度,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9.外籍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对学生布置课外作业,要认真批改或者检查,并及时给予学生反馈。课外作业成绩要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内。

10.外籍教师在学院指导下,按照学院命卷要求在学期第13周提交所授课程的期末试卷试题(A卷、B卷)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11.期末成绩的评定包括两个部分,即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30%,由出勤率(10%)、学生课堂表现(10%)和作业/测试(10%)构成;期末试卷成绩占70%

12.考试结束后,在学院指导下,外籍教师三日内在办公室完成批改试卷、上传成绩、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最后提交所有考务材料。

 

三、 外籍教师教学纪律

 

13.外籍教师在执教期间,应坚守教学工作岗位,任何人都不得擅离职守。严格课堂纪律,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授课,不得随意变更或自行找人代课。不得上课迟到、提前下课和拖堂。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干扰教学秩序的通讯工具,不得在课堂上吸烟。

14.休假请假遵照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事假或者临时调停课,外籍教师须提前三天向院系外籍教师教学工作负责人申请调停课。事假后请及时办理补课手续。

 

四、 外籍教师教学考核

15.外籍教师要接受学院对教学的检查、评估(方法包括:上班听课、个别交谈、座谈、查看教案以及作业批改情况),接受学生对自己教学质量的评估。

16.外籍教师每学期互相观摩其他外教授课2次,提交听课评价记录;每学期末外籍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在学期末(第十八周)提交一份书面教学总结和教学建议,计入业务评价档案。

17.学院依据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情况,每年六月开展一次优秀外籍教师评选活动,为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