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包干区打扫管理办法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2-06-20浏览次数:556

为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养成讲卫生习惯,净化校园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明确卫生包干区

校园卫生包干区主要是由大一各班级负责打扫,院学生会负责检查验收。

第二条设立卫生维护小分队

(一)由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同时各班级安排相应人员对自己所打扫区域进行维护。

(二)维护时间一般是1400----1440

(三)维护时需要灵活机动迎接检查。

第三条履行监督岗职责

(一)督促各班做好卫生包干区的打扫和垃圾桶的及时清倒工作。

(二)监督全校师生做好保洁工作,当场制止并提醒(注意态度)乱扔乱丢垃圾等破坏校园环境卫生的行为。

(三)认真做好保洁服务和示范,及时捡清和扫除垃圾,确保校园环境卫生。

第四条自觉遵守“三不准”

(一)不准在公共区域进行不文明行为。

(二)不准乱丢瓜皮果壳、食物包装袋、纸屑等杂物,所有垃圾必须自觉放进垃圾桶(箱)内。

(三)不准乱涂乱画乱踩乱吐,维护地面、墙面、桌面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监督岗人员及其他师生均有权力、有责任当场制止,并给予口头提醒。

第五条做好检查和测评

(一)实行“卫生监督效果日检查测评制”。每周四下午由院学生会生活部组成考评小分队,对卫生包干区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次日由分团委学生会生活部负责统计测评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算出平均分),并得出总均分,排出名次,公布于学院宣传板公告栏内以及晚讲评材料。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